当然这种变化不可能是暴风骤雨似的,它是缓慢的,这些都是长期因素。
而在数据公布的前一天,李克强总理在一次座谈会上表示,中国经济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必须远近结合,在有效应对好短期问题、保持经济合理增长速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力气更多地放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上来,放到扩大就业和增加居民收入上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日前在天津调研时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要从全局高度重视就业问题。
决策层乐见中国经济自发调整,着眼于减轻政府在微观经济中的影响力。从中长期看,中国经济将处于下行通道,中速增长成为新的稳态。一季度及4月的数据显示,中国的经济形势相当复杂。随着中国经济增长的持续低迷,保就业将成为中国政府面对的紧迫问题,短期政策可能将向解决就业倾斜,这也是中国政府容忍经济放缓的底线。经济重归减速,流动性水平偏高,房地产调控压力增大,产能过剩没有改观。
话虽如此,但具体到数字上,我们很难把解决就业和某一个确定的增长率联系起来——中国缺乏有效的就业数据,因此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就业目标,对就业与经济增长关系的讨论,也多流于定性,而无法量化。这种偏重于中长期的政策思路,在大方向上没有问题,至于会否因短期增长失速——比如GDP增长率跌破7.5%,而发生改变,将成为市场观望的重点。比如,我上个星期五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去办去香港的签注,看着狭小的大厅里蜿蜒等待的队伍,每个人都会感觉尊严的丧失。
目前,我国城市化率虽然已超过50%,但是相比于其他国家,还是相对落后。最迫切的改革是减少审批、开放市场。在这个复杂的背景下,也许我们应该更关注如何发展私人部门,而不是如何缩减国有部门。据估算,现在每个农民市民化只需要八万元,但随着通货膨胀和生活成本的提高,以后将会越来越高。
第一,中国的人均收入还很低,单就经济收敛本身而言就应该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第三是住房问题,廉租房不应该都由政府做。
第四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光从国内来看,我对中国经济增长的中长期前景也仍然保持乐观,原因有下面几个。一季度中国GDP同比增长7.7%,一些人对今年能否保8表示担忧。科技投入占GDP的比重将很快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
2.4亿进城农民工80%--90%的教育水平在初中或以下。要改变国企,必须从源头上解决政府对经济过度参与问题所以现实中的劳动法一般来说不会只是造成原来收入福利的待遇低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失业,也不会只是造成产品价格上升,而是二者合并地出现——以产品价格的上升转嫁一部分劳动者收入上升的成本给消费者,再解雇一部分最不值得拿更高收入的劳动者以避免成本上升。而如果劳动法规定的收入福利的待遇高于某行业或某企业提供给劳动者的水平,结果会是什么? 劳动者的收入其实由企业在市场上获得的收入决定,而不是由企业的老板决定,如果劳动法的硬性规定人为地提高了劳动者的收入,结果如何要看企业在市场上获得的收入能否由企业自主决定地增加。
从计件工资的角度来看,由于这时产品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分不开,生产要素(如劳动力)的收入是由产品的收入决定的本质可以看得很清楚。或是直接被解雇而失业,导致本来能获得的较低收入也完全失去。
最后,顺便给各位读者出一道跟本文有类似逻辑的作业题:近来香港发生和黄葵涌码头工人罢工的事件,工人称工资在回归后有减无加,并指责李嘉诚为首的资方在经济不景气时要劳方共度时艰、减薪留职,在经济复苏期间却拒绝改善薪酬待遇,假外包之手刻薄工人,实属不该。所谓的企业老板或经理只是一个中间人,是撮合生产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的中介,他们之间的交易价格其实并不是由他们决定的。
从计件工资发展为时间工资,经济学意义上的企业出现,产品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分开了,但生产要素的收入由产品的收入决定的本质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二者的决定关系因为两个市场的分离而不容易看得清楚。也就是说,当人们看到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劳动者似乎有不同的收入福利的待遇,是因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在市场上获得的收入不同,而主要不是因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老板有不同的道德水平。这样,我们何需劳动法呢?如果劳动法规定的收入福利的待遇低于某行业或某企业提供给劳动者的水平(如前述的IT企业),劳动法等于是没有意义的。因此无良的老板即使想剥削劳动者,把从市场上获得的收入过多地占为己有,即把劳动者作出贡献所应该获得的收入分配也占为己有的话,其他老板会通过开出比他高的薪金福利的待遇将劳动者从他手里竞争过去,并不愚蠢的劳动者也会用脚投票离他而去。但为什么IT企业普遍都给劳动者很好的收入福利的待遇呢?肯定不可能是因为只要是IT企业的老板就道德特别高尚、对员工特别好吧?显然,原因是IT企业在市场上获取的收入很高,于是分给劳动者的收入也就跟着水涨船高。当然,无良的老板并非绝对没有,但显然不可能一个行业里的老板全是无良的,他们的道德水平与整个社会其他人的平均的道德水平应该大致一样。
如果说东莞是地方的样版,富士康就是企业的样版。另一方面则是导致包括政府在内的人们不容易明白像劳动法一类人为干预生产要素的价格(收入)的做法其实就是在干预产品的价格。
这看不清楚一方面是导致产品市场收入下降导致生产要素收入需要跟着下降时,生产要素的产权人(如劳动力的产权人是劳动者)不肯接受降价(如工资下降),从而导致失业——这就是失业的成因。于是这就其次说明,只要企业在市场上获取的收入高,其劳动者的收入也会跟着高,与其老板的道德水平无关。
现实世界的市场大部分是所谓的垄断竞争,即企业有一定程度的垄断性,因此有一定程度的加价能力,但一旦加价幅度超出其垄断程度,竞争就会很激烈。这就是声称其目的是要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劳动法实施的现实后果——劳动者或是作为消费者需要购买价格更高的产品而使得所谓的收入上升被生活成本上升所抵消。
而干预价格,是以非价格准则取代价格准则,必然导致租值消散。只是这租值消散是表现为企业把产品加价、导致消费者要以更高价格购买产品而利益受损,还是表现为企业收缩经营甚至关门以解雇劳动者、导致失业增加而利益受损,则取决于产品市场的结构是受价还是觅价(垄断)。最近某电视台想让我谈一下劳动法,我说我对劳动法的看法很负面,不知道能否符合你们舆论导向的需要。也就是说,无良的老板在与其他老板及劳动者的竞争中会被淘汰出局。
但非劳动者一定抗拒本应属于自己的收入被转移,因此企业的选择会是收缩经营规模、甚至关门了事,从而把不值得拿那样高的收入福利的待遇的劳动者解雇,造成失业。08年新劳动合同法推出后,最严格执行的东莞,经济从此一蹶不振,即使09年的时候国家推出宽松的货币政策与四万亿的财政政策对全国经济起到短暂刺激的期间也没有任何起色,就是最雄辩的事实证明。
一项坏政策,就总是这样声称的目的与现实的后果背道而驰、截然相反。也就是说,劳动法强迫企业提高对劳动者的收入待遇,买单的其实是消费者。
如果企业在市场上有垄断地位,它会通过加价将支付给劳动者的成本上升转嫁给消费者。也就是说,劳动法强迫企业提高对劳动者的收入待遇,造成的只是劳动者的失业,企业经营活动的收缩,甚至有些企业会关门倒闭,这一切最终都影响经济表现。
想提高劳动的收入福利的待遇,根本之法是提高企业在市场上获得的收入,但这当然要受到市场竞争的约束。进入 张五常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劳动法 劳动者 。对方说负面也不一定就不行,先说一下要点吧。以下用经济学理论再复述一遍。
以上的分析基本上没有涉及公众未经学习就无法理解的经济学理论。我于是想了一下,怎么向对经济学理论懂得不多的公众解释劳动法的问题,想到一个不错的切入点。
请根据经济学理论评论这条新闻。因为东莞绝大部分的企业从事的都不是有垄断性的行业,再加上东莞没有像其他地方那样阳奉阴违地对待新劳动合同法,企业遂大量拆细、倒闭或逃出东莞。
像富士康那样的大企业,既不方便拆细,也难以在新劳动合同法的执行上明显地阳奉阴违,其应对之道就是提出百万机器人计划来以非劳动力的生产要素取代劳动力,客观的效果自然也是减少了对劳动力的雇佣,导致失业增加。这无非是《经济学讲义》中关于收入分配理论那一讲的内容的运用。